健康服务热线

健康服务热线

0773-6095123

营业时间

营业时间     7*24小时

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服务全民

院务公开

搜索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兴安界首骨伤医院院务公开专栏

兴安界首骨伤医院院务公开专栏

  • 分类:院务公开
  • 作者: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 来源: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 发布时间:2022-11-03 13:35
  • 访问量:

【概要描述】

兴安界首骨伤医院院务公开专栏

【概要描述】

  • 分类:院务公开
  • 作者: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 来源: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 发布时间:2022-11-03 13:35
  • 访问量:
详情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改革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设高效率的医院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为构建和谐医院提供有力的保障。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廖永安(院长)

副组长:赵日光(党支部书记、副院长) 

组员:

朱 华(副院长)

王海波(副院长)

唐时林(副院长)

沈世军(院长助理)

杨建坤(工会主席)

赵念成(财务总监)

唐 超(监事长)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杨建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医院简介

兴安界首骨伤医院经过多年的努力与沉淀,已发展成为桂北湘南地区享有盛誉、有着鲜明特色的一所三级中医骨伤医院,目前设有界首总院、桂林门诊部和正在建设的桂林分院。

界首总院位于风景秀丽的桂林市兴安县界首古镇,界首总院占地面积47亩,建筑面积8.9万平方米;桂林门诊部建筑面积2224.9平方米;正在建设的桂林分院占地面积78.5亩。现有员工1045人,核定床位数561+2张,实际开放床位数757+2张;23层现代化新综合大楼环境整洁优美、就医流程便捷。

目前医院拥有1个全国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名、2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7个临床科室、10个医技科室、14个行政后勤科室,其中小儿骨科、颈肩腰腿痛科、脊柱外科是自治区级中医重点学科。

医院坚持“两个第一、四个一流”的发展战略,践行“以人为本,增强品牌优势,提升综合实力,建设一流骨科专科医院”的发展思路,努力传承和发扬“李氏骨伤技术”特色。以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专业的服务获得了广大群众及患者的良好口碑,被百姓誉为闪耀的“八桂明珠”。

 

医院基本信息

医院名称:兴安界首骨伤医院

医院等级:国家三级中医骨伤医院

执业地点:广西桂林市兴安县界首镇易家巷61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李震时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757+2

联系电话:0773-6095123

医院网址:www.jsgsyy.com

 

行业作风管理规章制度

行风建设督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管理,动态把握医院行风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有效推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院行风建设督查小组,人员由医院党支部、行风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办、行政办、工会等部门组成,隶属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二)医院行风办是督查小组的牵头科室,负责督查活动的计划安排、人员召集、督查情况记录、督查问题的督促整改和有关工作的协调、有关信息的反馈等。

(三)对行风建设工作的督查原则一月一次。认真做好每次督查情况记录;对督查中发现的好人好事和存在的问题,督导组提出奖惩建议,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或有关领导审批,行风办负责具体奖惩的落实并做好有关奖惩和问题整改情况记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可口头通知整改,可下发“整改通知书”,要限期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对病人提出的问题,行风办要向病人反馈整改结果。

(四)有关科室、部门针对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按时按要求反馈整改结果。对拒不接受意见或消极整改者,追究科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视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理。

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三好一满意”工作,健全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德医风核严密组织、分工明确、资料完善。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并确定等次。

(二)医院在编职工均接受评价。其中:医疗、医技、护理人员适用本制度,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考评办法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每年开展两次考评,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四)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行风办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和考评小组要认真考评,落实责任。

(六)医德医风考核成绩存档,作为医护人员定期考核的资料依据。

行风建设、医德医风相关问题可通过医院网址、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区域投诉信箱投诉,投诉咨询电话:0773-6095123。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三重一大”公示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底部H1

发布时间:2023-09-07 13:10:08
 

11